招聘政策
(一)各类人才入校工作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支持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在符合学术标准条件下,聘为博士生或硕士生指导教师;
3.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优先满足需求;
4.首次申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可以优先推荐、支持。
(二)各类人才引进时或入校工作后,学校积极推荐申报省和国家各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入选相应人才支持计划获得政府提供的人才补助金、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待遇纳入学校给予的待遇,二者不兼得,按“就高原则”享受。
(三)支持按学术团队整体引进,引进时,学校将在上述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工资待遇
学校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工作条件,在住房、岗位津贴、安家费、仪器设备和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厚的待遇和政策,可自主选择2-3名科研助手,作为梯队成员同时引进。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简历、学历职称的证明材料、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应聘条件
领军人才:指国家 973计划首席科学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人才项目”领军人才、“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就职于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教授(资深研究员)及其他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