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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编制!毕节这些岗位公开招聘87名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

来源:腾讯网 | 发布时间:2021-06-29 04:40:49 |  访问:3537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毕节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毕节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毕节市2021年秋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专场招聘笔试面试、役前教育训练、定兵公示、选岗及签订协议、退役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2021年秋季毕节市征集大学毕业生任务,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87名。各县(市、区)具体名额见《毕节市2021年秋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1年秋季在毕节市应征地应征入伍条件,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1年9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若截至2021年9月1日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本次秋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生资格,但符合征集入伍条件的,必须依法服兵役)。

5.符合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兵征集年龄范围。

7.自愿服从毕节市应征入伍条件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为:全国征兵网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8月4日下午18:00。

2.方式

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提供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提供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2)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毕节市,但取得毕节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3)在毕节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二)事业单位招考报名

1.时间

2021年7月26日9:00至8月5日下午18:00。

2.方式

应征报名大学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并告知相关工作流程。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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