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07-05 12:02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 万千瓦)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北,距离吴忠市区约 56km,拟建场址中心坐标为 E106°01'34.26",N37°28'33.06",场址区海拔高程约1345.34m~1568.87m,总占地面积约为 34723亩,光伏场区西侧紧邻中宁红寺堡边界,南侧紧邻大河乡,东侧紧邻红寺堡镇。本工程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000MW,直流侧装机规模1200MWp。光伏发电拟通过1回330kV线路接入天都山750kV变电站;项目配套建设1座 330kV 升压站,光伏场区建设333个光伏发电单元,通过5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拟在330kV升压站附近配套建设1座110MW/220MWh储能电站,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光伏基地 330kV 升压站。

本次招标的程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其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南部,京藏高速以东、定武高速以南,太中铁路两侧,占地约6434亩;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37.9MWp,交流测装机容量约为198MW;本项目光伏组件拟采用N型610Wp双面双玻多主栅单晶光伏组件,每22个或23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接入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1台逆变器并联接至一台3300kVA箱变。本区域共计61个发电单元。本区域35kV电缆拉管穿越太中铁路5根、定武高速10根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2.3 招标范围: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本标段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本标段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本标段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8个月,暂定2024年731日开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新能源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四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无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5 信誉要求

1)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总人不少于25人,其中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不少于4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以不同投标人的单独身份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EPC项目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5日起至2024年71218:00止,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75日起至202471218:00止,下载成功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6891120。

4.4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269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 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人:刘先生

   话:13974645108

代理机构: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704室

人:李林江、孙春阳、莫磊、马海涛

联系电话:0951-8130999、18152305882

                                                   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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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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