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D02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采购公告 2024-07-05 15:04

 

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D02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2G24062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D02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EPC)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D02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D02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市电引入工程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具体要求请见设计任务书、施工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2.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正式送电、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4.1需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变更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批,配合竣工图绘编制,提供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4.2施工: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显示的所有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包工、包料、包材料检测、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完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及工程竣工后服务等;

2.5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7月30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

其中土建工程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市电引入工程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机电工程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送电。

工期总日历天数:42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需符合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施工:需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不含税60,684,546.02元;其中,土建部分不含税为11,384,504.68元,机电部分不含税为33,765,284.79元,市电引入部分不含税为15,534,756.55元,税率:设计部分为6%,施工部分为9%,材料部分为13%,含税67,663,222.71元。

2.9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总价(价税分离)+分项报价(按采购类别分别报价),以不含税总价进行价格评审,投标人不含税总价及各项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3.2利害关系证明。(1)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2)应答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上述材料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3.6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备注:以上综合资质和行业资质,两种设计资质具备其一即可。

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以上三种施工资质需要同时具备。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等级资质提供官网核查网站地址,其他证书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

注:(1)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2)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3.7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独立完成的至少一项同类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含税);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发电厂、变电站或升压站等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中需包含设计工作内容和电气设备采购相关内容,且需包含土建工程施工(包括本体、设备基础、隧道等)、机电工程施工(包括电气一次、二次、通信等电气设备安装)、线路工程施工(包括输电线路、市电引入等)三项施工内容中的两项。

注:业绩内容主要以合同中标注的工程内容及规模为准。

需提供证明材料:

1)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列有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数量);

2)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计算方式:以合同签订金额及时间为准;

3)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单或业主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至少提供一张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等证明材料。缺少上述四者任意一项,不纳入同类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5)每份合同或协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以上,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6)投标/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7)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3.10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置要求不得少于16人:

1)项目总负责人:(1人)①项目总承包负责人1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承诺本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不同时在其它项目任职。

2)设计团队:(不少于5人)①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证书;②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③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④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⑤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

3)施工团队:(不少于10人)①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承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同时在其它项目任职;②施工技术负责人2人,均须具备高级职称,电气相关专业、土建相关专业各1人;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2人,须具备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④施工员2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土建专业、电气或设备安装相关专业各1人;⑤质量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土建专业或设备安装相关专业;⑥材料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⑦资料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⑧标准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⑨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⑩劳务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专业工程师2人,均须具备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专业、土建专业各1人。

4)其它:

①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且所有证件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②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按照项目需求配备,其中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其余人员均不得兼任;

③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均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缴纳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以评委认定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3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816960。

9.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弯路 168 号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1367461475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马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009131-8020、8018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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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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